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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5·21”网上销售假烟网络案

    2009年5月,达州市渠县烟草专卖局在市场例行检查中查获一起假冒卷烟案。从现场提取的邮件清单、银行寄款回单等上,发现该案件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烟的典型案件。渠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立即成立“5·21”专案组。通过近三个月的经营以及相关技术手段的支持,基本掌握了福建网络上线的相关情况。

在福建漳州市公安机关、通信部门的全力协助下,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了上线犯罪嫌疑人所在县城,并对嫌疑人住所及银行帐户的调查和监控。8月26日,民警将正在填写邮寄清单的吴某,以及负责银行取款、货源组织的该团伙另一名成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假冒卷烟115条,价值5.5万元,银行卡、电脑等作案工具。

经初步调查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自2006年采用网上联络、邮政寄货、网上付款与银行汇款的方式经营假冒卷烟, 2009年1月以来的交易金额达200多万元。目前,两名主犯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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