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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的通知

2011-07-04

国烟办综〔2011〕367号

各有关省级局(公司):

    自2008年以来,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力宣传贯彻《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国烟办综〔2008〕187号),烟叶收购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加大烟叶等级质量管理力度,有效配置烟叶收购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烟站的收购管理功能,国家烟草专卖局将烟叶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工作规范与烟叶收购管理规程予以合并,形成《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现将印发给你们,《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国烟办综〔2008〕187号)同时废止。请你们按照《烟叶收购管理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流程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基层管理水平。

    附件:《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