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责
2009-02-19
1.指导、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改革。
3.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所属企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4.管理所属企业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5.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 经 理:赵 琦
副总经理:李东梅 刘 龙 孔庆峰
纪检组长:由 明
总会计师:严奉炎
副巡视员:陈玉秋
处室设置:1.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2. 党建和人力资源部
3. 生产部
4. 安全监督管理部
5. 企业管理部
6. 财务部
7. 审计部
8. 法律与改革部
9. 市场营销部
10.物资供应部
11.纪检监察部(巡察工作办公室)
![]() |
主 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主 办: 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