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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经中央批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集体评选、统筹考虑,确定武汉卷烟厂援建方舱医院突击队等30个集体为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范立国等60名同志为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2人)。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 15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
电 话:010-6360553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
邮 编:100045
附件:1.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烟草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